第四节 河北地区的平民墓

第四节 河北地区的平民墓

如果说长城以北的蒙汉墓群表现出不同族属文化的相互影响、大同冀北的壁画墓和北京周边的官勋墓体现出时代更迭的文化调整,那么“辽金故地”还有一类墓葬则展示出了葬制发展的滞后性和保守性。这类墓葬所属人群为普通平民,墓葬形制上均为穹隆顶“类屋室墓”,平面以圆形居多,采用砖砌或砖室混筑,墓门和壁面部分有简单仿木构砖雕,墓室直径多在2.0~3.5米之间。由金历元,此类墓葬无论是在墓室结构还是随葬器物组合上均变化甚微,基本保持了相对固定的葬制传统,政治变迁对其影响微乎其微。

此类砖石室墓主要分布在北京远郊的昌平[109]、怀柔,北京周边的涿州[110]、廊坊[111]、涿鹿[112]和三河[113]地区,以及冀中的井陉[114]、柏乡[115]和徐水等地,尤以冀中地区最为集中。其中2006年在徐水西黑山地区发现了一处金元时期的大型墓群[116],集中分布了60余座砖石室墓,墓群北部、中部在年代划分上属金代墓群,而南部为元代墓群。从报告刊布的资料来看,除却墓室砌筑和随葬器物的细微变化,西黑山墓地中金元两大阶段的墓例无论是在墓室结构、砖雕形式、葬制葬式还是器物组合上均体现出突出的一致性,基本看不出王朝更迭所造成的影响。从墓室结构看,均为砖砌或下石上砖穹隆顶墓,平面形制大多为圆形,也有部分方形墓例。墓门分作券顶和平顶两类,门上有砖砌门簪,部分做出仿木构的檐枋和瓦当。墓室后部多设砖、木棺床。墓壁砖雕非常简单,北壁做出假门,灯擎、衣架和桌椅环绕分饰两侧。葬式全为尸骨葬,多用木棺殓葬。随葬器物以陶瓷类为主,器类多作碗、盘、双耳罐和小口瓶等,另有随葬铜钱的现象。

这批装饰简单的砖石室墓根据年代早晚大致又可分作两组。第一组以井陉南梁都村和柏乡侍中村为代表,年代为蒙古时期和元代早期。这组墓葬的墓门装饰相对复杂,流行在门券上做出门簪和仿木构门楼。壁面砖雕以居中假门为核心,西侧雕出灯檠和衣架,东壁表现桌椅。仿木构建筑相对复杂,依然保持着角柱、转角斗拱、补间斗拱和檐枋这一套完整的斗拱建筑。随葬器物中除上述提及的陶器组合和铜钱外,以各色铜镜最有代表性。第二组以徐水西黑山墓群为代表,年代上划归元代中晚期。该组墓葬的特点是壁面装饰更趋简化,多数墓葬壁面无装饰;有砖雕装饰的情况下,一桌二椅和衣架不再出现,假门也很少表现,只有西壁灯擎出现较多。墓门装饰上门楼极少出现,而以门簪和瓦当为主。随葬器物中开始出现鸡腿瓶和大口深腹罐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徐水西黑山墓群普遍发现了墓上祭祀遗址——祭台。这些祭台均位于坟丘前、墓道正上方的地表上,规格十分统一,全用石块垒垫,上铺一块长方形厚石板。祭台周围发现有打破的碗、盘容器,据发掘者推测或与祭祀时的毁器传统有关。这批墓上祭台的发现提供了金元时期“墓祭”风俗的实物例证,是研究葬祭文化的重要材料。

如果我们以长时段的视角系统比较北京和冀中地区的辽金元墓葬,可知此类简单砖室墓是当地长期存在的葬制传统,体现出墓葬风格的连续性与保守性。北京龙泉务曾发掘了一处以辽墓为主的大型墓群[117],其墓葬面貌与北京周边和冀中地区发现的蒙元砖石室墓十分类同,与徐水西黑山墓群尤为相似。龙泉务墓群同样可分为砖室墓和下石上砖墓两大类,在墓道正上方的地表上也盛行砌筑石祭台;葬具葬式上基本全为仰身直肢木棺葬:这些葬制传统均与徐水西黑山墓地如出一辙。这两处墓群差异较大之处就在于随葬陶瓷器的器类与组合。除碗、盘、灯盏、盆等共同使用的器类外,以徐水西黑山为代表的金元墓群流行随葬双耳罐、大口深腹罐(缸)和鸡腿瓶;而龙泉务墓地则以盖罐、鋬釜、鏊子、剪刀、熨斗和执壶为代表组合(表1.19)。综上可见,此类墓壁装饰简单的小型砖石室墓是河北地区的传统墓葬类型,自辽代起即开始流行,由金历元一直固守区域葬制传统。墓葬结构和葬式葬具上基本保持了辽代确立的传统,随葬品组合在辽金之际出现了一次调整,而金元时期则体现出延承性与连贯性(见附表1)。

表1.19 北京龙泉务辽墓出土器物组合

第四节 河北地区的平民墓

有趣的是,在剪刀、熨斗作为主要随葬品组合的阶段,墓室壁面的砖雕装饰也常常出现衣架;逮至蒙元时期,剪刀、熨斗退出了随葬器类组合,而墓壁砖雕中也再难见到衣架的形象。这种现象与大同地区木陶木器和墓室壁画的关系一样,体现了随葬器物和墓壁装饰互证互补的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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