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花钗冠与翟衣
形制与装饰
- 冠:花钗冠,皆施两博鬓,宝钿饰。
- 衣:翟衣,青罗绣为翟,编次于衣及裳。
- 第一品:花钗九株,宝钿准花数,翟九等。
- 第二品:花钗八株,翟八等。
- 第三品:花钗七株,翟七等。
- 第四品:花钗六株,翟六等。
- 第五品:花钗五株,翟五等。
- 中单:素纱中单,黼领,朱褾、襈,通用罗縠。
- 蔽膝:蔽膝随裳色,以緅(深红色)为领缘,加文绣重雉,为章二等。
- 其他:大带,革带,青袜、舄,佩,绶。
使用场合
命妇在受册(接受册封)、从蚕(主持蚕桑仪式)等场合穿着翟衣。
出土文物
- 宋代墓葬壁画:在一些宋代墓葬壁画中,命妇的冠服形象与文献记载相符,例如冠上饰有花钗,衣上绣有翟纹。
- 南宋贵族墓葬:在浙江等地出土的南宋贵族墓葬中,发现了类似命妇冠服的残片,包括绣有翟纹的衣料和宝钿装饰。
2. 命妇服饰的等级
宋代命妇服饰根据其夫婿的品级分为五等:
- 第一品:花钗九株,翟九等。
- 第二品:花钗八株,翟八等。
- 第三品:花钗七株,翟七等。
- 第四品:花钗六株,翟六等。
- 第五品:花钗五株,翟五等。
3. 命妇服饰的改制
政和七年(1117年),臣僚提出命妇服饰未有明确名称,建议根据其夫婿的品级制定服饰制度。诏令礼制局制定相关仪制,但具体内容未见详细记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