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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孙服/曳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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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孙服,又称只孙、济逊,汉语译作一色衣、一色服,明朝称曳撒、一撒。“质孙” 是蒙古语“华丽”的音译。质孙服的形制是上衣连下裳,衣式较紧窄且下裳亦较短,在腰间作无数的襞积,并在其衣的肩背间贯以大珠 [1]  。

质孙服原为军服(戎服),便于骑射,后转为元朝内廷大宴时的官服,勋戚大臣、近侍获得赏赐即可穿着,乐工、卫士亦可穿着。天子质孙冬服十一等,夏十五等,其他百的质孙服则夏服有十四款定色、冬服分九等定色 [1]  。明朝时期,内臣、外廷都有穿着,并且和原本的汉服特点进行融合,开创其他形式,如:麒麟服、飞鱼服 [2]  。

质孙服

起源发展

质孙服原为蒙古族军服(戎服),便于乘骑等活动。成吉思汗时期,随着经济的发展、生活水平的提高,为大型的聚会、饮宴提供了物质条件,逐步形成了质孙宴的雏形。但当时参加宴会的人缺少统一的服饰。当物质条件进一步丰富之时,服饰便成为彰显其地位、等级的重要手段。但因为“元初立国,庶事草创,冠服车舆,并从旧俗 [3]  。”马可·波罗在他的记详细地记述了忽必烈时期的质孙宴盛况,以及所穿质孙服之华丽、精美:“衣其最美之金锦衣。同日至少有男爵骑尉一万二千人,衣同色之衣,与大汗同。所同者盖为颜色,非言其所衣之金锦与大汗衣价相等也。各人并系一金带,此种衣服皆出汗赐,上缀珍珠宝石甚多,价值金别桑确有万数。此衣不止一袭,盖大汗以上述之衣颁给其一万二千男爵骑尉,每年有十三次也。每次大汗与彼等服同色之衣,每次各异其色,足见其事之盛,世界之君主殆无有能及之者也 [4]  。”

元仁宗孛儿只斤·爱育黎拔力八达,延祐二年(公元1315年)十二月中书省奉圣旨定服色等第:“比年以来,所在士民,靡丽相尚,尊卑混淆,僭礼费财,朕所不取。贵贱有章,益明国制,俭奢中节,可阜民财 [4]  。”

到元英孛只·硕德八剌即位,至治元年(公元1321年),才建立元朝的舆服制度。“质孙,汉言一色服也,内廷大宴则服之。……,凡勋戚大臣近侍,赐则服之。”也就是说,只有受赐者才有质孙,而并不是百官上任即有。“下至于乐工卫士,皆有其服。精粗之制,上下有别,虽不同,总谓之质孙云 [3]  。”乐工、卫士等在质孙宴时服用,目的是使这重大场合服装整齐划一。质孙宴时,虽然各级人士穿着的质孙色彩一致,但面料质地、装饰以及款式上却上下有别 [4]  。天子质孙冬服十一等,夏服十五等,其他百官的质孙服则夏服有十四款定色、冬服分九等定色 [1]  。

明代统治者也看到质孙服的活动便捷、穿着舒适的优点,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六年(公元1373年)将质孙全面继承,制定其校尉服饰:“令校尉衣只孙,束,头,靴鞋只孙一作孙,本元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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