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士庶赐服之时服
1. 宋初的时服制度(960年—)
- 沿袭五代旧制:宋初每年赐时服,但仅限于将相、学士、禁军大校。
- 建隆三年(962年)的改革:宋太祖认为百官不赐时服不合理,于是扩大范围,每年端午和十月一日,文武群臣和将校皆赐时服。
- 十月赐服:近臣、军校增赐锦衬袍,不同等级的官员赐予不同纹样的锦袍,如天下乐晕锦、簇四盘雕细锦等。
2. 时服的等级与材质
3. 时服的适用范围
- 京官与外任:朝官、京官、内职出为外任者,每年十月赐时服。
- 太平兴国以后(976年—) :文官知制诰、武官上将军、内职诸司使以上,皆赐锦袍。
4. 特殊场合的赐服
- 郊禋礼毕:亲王、宰相至龙图阁直学士、禁军将校,各赐袭衣、金带。
- 使相、节度使:自镇来朝入见日,赐衣五事,金带,鞍马;朝辞日,赐窄衣六事,金束带,鞍勒马。
5. 士庶百姓的车服制度
- 太平兴国七年(982年) :诏令士庶车服之制,禁止逾僭。富商大贾乘马,漆素鞍者勿禁;品官绿袍及举子白襕下皆服紫色,亦请禁之。
- 端拱二年(989年) :诏县镇场务诸色公人并庶人、商贾、伎术、不系官伶人,只许服皂、白衣,铁、角带,不得服紫。
6. 真宗时期的服饰禁令
- 咸平四年(1001年) :禁民间造银鞍瓦、金线、盘蹙金线。
- 大中祥符元年(1008年) :禁金银箔线装贴什器土木玩用之物,非命妇不得以为首饰。
- 大中祥符七年(1014年) :禁民间服销金及钹遮那缬。
7. 仁宗时期的服饰禁令
- 天圣三年(1025年) :禁在京士庶衣黑褐地白花衣服并蓝、黄、紫地撮晕花样。
- 景佑元年(1034年) :禁锦背、绣背、遍地密花透背采段。
- 庆历八年(1048年) :禁士庶效契丹服及乘骑鞍辔、妇人衣铜绿兔褐之类。
8. 神宗时期的服饰禁令
- 熙宁九年(1076年) :禁朝服紫色近黑者;民庶止令乘犊车,听以黑饰,间五彩为饰。
9. 徽宗时期的服饰禁令
- 大观元年(1107年) :禁中外翡翠装饰。
- 政和二年(1112年) :诏后苑造缬帛,禁止民间打造。
- 政和七年(1117年) :禁非品官乘暖轿。
10. 南宋时期的服饰制度
- 中兴时期(1127年—) :士大夫之服因袭北宋旧制,后稍有变化,如深衣、紫衫、凉衫、帽衫、襕衫等。
- 淳熙年间(1174年—1189年) :朱熹定祭祀、冠婚之服,特颁行之。
总结
宋代的服饰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经历了多次调整,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- 时服制度:从宋初的有限赐服到建隆三年的全面推广,并根据官员品级和身份赐予不同纹样的锦袍。
- 士庶车服制度:通过多次禁令,严格区分士庶百姓的服饰,禁止逾僭。
- 特殊场合的赐服:如郊禋礼毕、使相、节度使等特殊场合,赐予特定的服饰和器物。
- 服饰禁令:从真宗到徽宗时期,多次颁布禁令,限制民间使用金银、销金、翡翠等装饰,以维护等级制度。
- 南宋时期的延续与改革:南宋初期延续北宋制度,后期在朱熹等人的推动下,对祭祀、冠婚之服进行了规范。
参考
宋初因五代旧制,每岁诸臣皆赐时服,然止赐将相、学士、禁军大校。建隆三年,太祖谓侍臣曰:「百官不赐,甚无谓也。」乃遍赐之。岁遇端午、十月一日,文武群臣将校皆给焉。是岁十月,近臣、军校增给锦衬袍,中书门下、枢密、宣徽院、节度使及侍卫步军都虞候以上,皇亲大将军以上,天下乐晕锦;三司使、学士、中丞、内客省使、驸马、留后、观察使,皇亲将军、诸司使、厢主以上,簇四盘雕细锦;三司副使、宫观判官,黄师子大锦;防御团练使、刺史、皇亲诸司副使,翠毛细锦;权中丞、知开封府、银台司、审刑院及待制以上,知检院鼓院、同三司副使、六统军、金吾大将军,红锦。诸班及诸军将校,亦赐窄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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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作,为高宗皇帝(1107-1187-年)所作,为书法家,但这种说法很可能是不正确的。.jp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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