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琉璃堂人物图|宋徽宗误题为“韩幌文苑图”
玉带是中国、日本、朝鲜、越南一种官员配饰。它始于唐朝,按《宋史·舆服志》:“其制自唐始,盖以为符契也。其始曰鱼符...因盛以袋,故曰玉带”[1]。玉带在中国至明朝时废除[1],在朝鲜始于新罗,历经高丽朝,至朝鲜王朝时废除,在越南则出现在李朝、陈朝。在日本,至今仍用于一些宫廷或皇室相关仪式,如日本天皇即位及贺茂祭等,仪式人员穿着束带时会佩玉带。
历史
中国
按《事物纪原·玉带》记载,玉带制度其实可以追溯到夏商周三代,张岱在《夜航船·日用部》中说即是将鱼符放在皮革袋子(古称“韦”)里,曹魏时改为龟形,到了唐高宗时才成为鱼形,用丝制袋子。其制为:“三品以上,其饰金,五品以上,其饰银”。如《唐会要》说在高宗咸亨三年五月三日,“始令京官四品、五品职事佩银鱼”。其作用主要是在官员出入宫门时验证其身份[2]。武则天时曾改回原来的龟形,但旋即又恢复鱼形。如久视元年十月十三曾定三品以上用金,四品用银,五品用铜。神龙初年时不限品轶,“赐紫(紫色服饰)则给金鱼绯色服饰)则给银鱼”。[1]
宋朝基本沿袭唐朝制度,但也有创新,如宋仁宗又加用玉制,宋神宗时曾赐予岐、嘉二王玉鱼及玉带。《懒真子》的说法是宋朝的玉带其实只是一个鱼形的袋子,内已无鱼符:“唐人用袋盛此鱼,今人乃以鱼为袋之饰,非古制也。”[1]
日本
日本于奈良时代引进唐代服饰制度,至平安时代初期亦参照唐代官服制度,以玉带作为朝服配件之一,规定亲王、诸王、公卿(品秩为三位以上)佩金玉带,殿上人(品秩为四、五位)佩银玉带[3],用作标识身份,袋子用与位袍(官服)材质、颜色相同的丝绸制成。后来失去了标识身份的功能,变成官员在新尝祭、节会等宫中重大场合、仪式配衬束带的一种威仪具。后来又出现镀金、镀银鱼符,现代仪式所用的鱼符是在一块以鲛鱼皮包裹的木材镶上金属鱼[4]。
朝鲜
朝鲜玉带制度始见于三国时代的高句丽,由于史料不足,实际情况不明[5]。新罗于统一新罗末期开始定立玉带制度[6]。
高丽时代模仿宋朝官服制度制定各级官员服饰。玉带制度自仁宗时期实施,分为金、银两种玉带[5]。毅宗时公服制度完备,规定文官四品以上佩金玉带,常参六品以上佩银玉带,获国王特赐者则例外。都护牧、判官、知州以上皆带玉带,材质按照本身品秩而定[7][8]。朝鲜王朝初期沿用高丽制度,官服佩玉带,世宗时期废除。
越南
越南玉带制度始见于李朝,《历朝宪章类志·礼仪志》记载,李朝仿效宋朝章服制度,赐绯玉带、金玉带予官员。陈朝沿袭李朝制度,有不少文献记载当时官员获赐绯玉带和紫金玉带,陈朝后再无关于玉带的记载[9]。
参考文献
1. 张春秀. 关于“鱼符”与“玉带”的几个题. 兰台世界. 2004, (7): 80–81.
2. ^王雪莉. 浅论唐宋玉带制度. 浙江大学学报(人文社会科学版). 2006, 32 (2): 169. doi:10.3785/j.issn.1008-942X.2006.02.027.
3. 魚袋. コトバンク. 朝日新闻. [2017-03-19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-06-10) (日语).
4. ^年中行事と宮廷文化のかたち. 风俗博物馆. [2017-03-19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-04-07) (日语).
5. 张雪芳. 高丽王朝服饰研究 (硕士论文). 延边大学. 2012.
6. ^李贤淑. 新羅末 魚袋制의 成立과 運用 (硕士论文). 이화여자대학교 대학원. 1988 (韩语).
7. 《高丽史·舆服志》:“毅宗朝详定:文官四品以上服紫红,佩金鱼;常参六品以上服绯红,佩银鱼;官未至而特赐者不拘此例。……东南京副留大都护牧副使以上服紫,佩金鱼。都护牧判官知州事以上衣带鱼,从本品,借紫绯不佩鱼。”
8. ^权兑远. 《高麗史》輿服志의 分析的 檢討. 国史馆论丛. 1990, 13 韩).
9. ^陈光德. NGÀN NĂM ÁO MŨ. COÂNG TY VAÊN HOÙA & TRUYEÀN THOÂNG NHAÕ NAM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