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服

尚服,女官名。管理供服用采章之数,隋朝、唐朝、宋朝、金朝、明朝都设置。

隋文帝开皇二年(582年)开始设置,为宫廷女官六尚之一,掌管宫内服用采章之数,视为从九品。隋炀帝改为从五品,为尚服局长官,编制二人。唐朝改为正五品,下设司宝、司衣、司饰、司仗四司。宋朝、金朝、明朝都按照唐朝制度设置。明成祖永乐之后,把职权归于宦官。

下领司宝、司衣、司饰、司杖四司,分掌宝玺、符契、衣服、首饰、巾栉、膏浴及朝贺仪作战之事。(《明史》卷七十四,“女官”)

明朝尚服局

明朝尚服局设尚服二人,正五品,掌供服用采章之数。

尚服局下辖四司:

  1. 司宝司
    • 司宝二人,正六品,掌服契图籍。
    • 典宝二人,正七品。
    • 掌宝二人,正八品。
    • 女史四人。
  2. 司衣司
    • 司衣二人,正六品,掌衣服首饰之事。
    • 典衣二人,正七品。
    • 掌衣二人,正八品。
    • 女史四人。
  3. 司饰司
    • 司饰二人,正六品,掌巾栉、膏沐、器玩之事。
    • 典饰二人,正七品。
    • 掌饰二人,正八品。
    • 女史二人。
  4. 司仗司
    • 司仗二人,正六品;掌羽舆仪卫之事。凡朝贺率女官擎执仪仗。
    • 典仗二人,正七品。
    • 掌仗二人,正八品。
    • 女史二人。

参考文献

  1. 新唐书·百官二·宫官·尚寝局》
  2. 隋书·后妃传序》
  3. 金史·百官三·宫人女官》
  4. 明史·职官三·女官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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