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官员礼服之朝服

1. 宋代官员礼服的种类

  • 朝服种类:宋代官员的朝服主要分为三种:
    1. 进贤冠:用于一般官员。
    2. 貂蝉冠:用于高级官员,如三公、亲王等。
    3. 獬豸冠:用于御史台官员,象征执法公正。

2. 进贤冠的形制与等级

  • 五梁冠:一品、二品官员使用,涂金银花额,犀、玳瑁簪导,立笔。配套服饰包括绯罗袍、白花罗中单、绯罗裙、绯罗蔽膝等。
  • 三梁冠:诸司三品、御史台四品、两省五品官员使用,犀角簪导,无中单,银剑、佩,师子锦绶,银环。
  • 两梁冠:四品、五品官员使用,犀角簪导,铜剑、佩,练鹊锦绶,铜环。
  • 六品以下:无中单,无剑、佩、绶,御史则冠有獬豸角,衣有中单。

3. 貂蝉冠的形制与使用

  • 形制:貂蝉冠由笼巾和貂蝉组成,织藤漆之,形正方,饰以银,前有银花,上缀玳瑁蝉,左右为三小蝉,左插貂尾。
  • 使用场合:三公、亲王在侍祠大朝会时加于进贤冠而服之。

4. 獬豸冠的形制与使用

  • 形制:獬豸冠即进贤冠,其梁上刻木为獬豸角,碧粉涂之,梁数从本品。立笔,古人臣簪笔之遗像。
  • 使用场合:御史台官员使用,象征执法公正。

5. 宋代官员礼服的具体规定

  • 裤褶之制:建隆四年(963年),范质与礼官议定裤褶制度,五品以上用细绫及罗,六品以下用小绫。
  • 康定二年(1041年) :少府监请礼院详定百官品位给朝服,诏下礼院参酌旧制以闻。
  • 元丰二年(1079年) :详定朝会仪注所请以官为定,分官为七等,冠绶亦如之。

6. 政和年间的朝服改制

  • 七梁冠加笼巾:三公、左辅、右弼、三少、太宰、少宰、亲王、开府仪同三司服之。
  • 七梁冠不加笼巾:执政官、东宫三师服之。
  • 六梁冠:大学士、学士、直学士、东宫三少、御史大夫、中丞、六曹尚书、侍郎、殿中监、大司成、散骑常侍、特进、金紫、银青光禄大夫、光禄大夫、太尉、节度使、左右金吾卫、左右卫上将军服之。
  • 五梁冠:太子宾客、詹事、给事中、中书舍人、谏议大夫、待制、九寺卿、大司乐、秘书监、殿中少监、国子祭酒、宣奉、正奉、通奉、通议、太中、中大夫、中奉、中散大夫、上将军、节度观察留后、观察使、通侍大夫、枢密都承旨服之。
  • 四梁冠:九寺少卿、大晟典乐、秘书少监、国子、辟NU司业、少府、将作、军器监、都水使者、起居舍人、侍御史、太子左右庶子、少詹事、谕德、尚书左右司郎中、员外、六曹诸司郎中、朝议、奉直、朝请、朝散、朝奉大夫、防御、团练使、刺史、大将军、正侍、中侍、中亮、中卫、拱卫、左武、右武大夫、驸马都尉、带遥郡武功大夫以下、枢密副都承旨服之。
  • 三梁冠:殿中侍御史、监察御史、司谏、正言、尚书六曹员外郎、外符宝郎、少府、将作、军器少监、太子侍读、侍讲、中书舍人、亲王府翊善、侍读、侍讲、九寺、秘书、殿中监、辟NU丞、大晟乐令、两赤县令、大理正、司直、评事、著作郎、秘书郎、著作佐郎、太常、宗学、国子、辟NU博士、太史局令、正、丞、五官正、朝请、朝散、朝奉、承议、奉议、通直郎、中亮、中卫、拱卫、左武、右武郎、诸卫将军、卫率府率、武功、武德、武显、武节、武略、武经、武义、武翼大夫郎、医职翰林医正以上、内符宝郎、阁门通事舍人、敦武郎、修武郎服之。
  • 二梁冠:在京职事官、阁门祗候、看班祗候、率府副率、升辇辂立侍内臣服之。御史大夫、中丞、刑部尚书、侍郎、大理卿、少卿、侍御史、刑部郎中、大理寺正、丞、司直、评事并冠獬豸冠,服青荷莲绶。

7. 南宋时期的朝服制度

  • 中兴时期:南宋沿用北宋的朝服制度,行事、执事官服祭服,导引、陪祠官服朝服。
  • 绍兴三年(1133年) :太常寺请祠毕驾回,百官从驾服朝服或常服。
  • 隆兴二年(1164年) :洪适请百官从驾服常服。

参考文献:

宋代官员礼服之朝服种类

一曰进贤冠,二曰貂蝉冠,三曰獬豸冠,皆朱衣朱裳。

宋初之制,进贤五梁冠:涂金银花额,犀、玳瑁簪导,立笔。绯罗袍,白花罗中单,绯罗裙,绯罗蔽膝,并皂缥□,白罗大带,白罗方心曲领,玉剑、佩,银革带,晕锦绶,二玉环,白绫袜,皂皮履。

一品、二品侍祠朝会则服之,中书门下则冠加笼巾貂蝉。

三梁冠:犀角簪导,无中单,银剑、佩,师子锦绶,银环,馀同五梁冠。

诸司三品、御史台四品、两省五品侍祠朝会则服之。御史大夫、中丞则冠有獬豸角,衣有中单。两梁冠:犀角簪导,铜剑、佩,练鹊锦绶,铜环,馀同三梁冠。

四品、五品侍祠朝会则服之。

六品以下无中单,无剑、佩、绶。御史则冠有獬豸角,衣有中单。裤褶紫、绯、绿,各从本服色,白绫中单,白绫裤,白罗方心曲领,本品官导驾,则骑而服之。

宋代官员礼服之朝服制度

宋代官员礼服之朝服裤褶之制

963年

裤褶之制,建隆四年(963年),范质与礼官议:「裤褶制度,先儒无说,惟《开元杂礼》有五品以上用细绫及罗,六品以下用小绫之制。注:褶衣,复衣也。又案令文,武弁,金饰平巾帻,簪导,紫褶白裤,玉梁珠宝钿带,靴,骑马服之。金饰,即附蝉也。详此,即是二品、三品所配弁之制也。附蝉之数,盖一品九,二品八,三品七,四品六,五品五。又侍中、中书令、散骑加貂蝉,侍左者左珥,侍右者右珥。又《开元礼》导驾官并朱衣,冠履依本品。朱衣,今朝服也。故令文三品以上紫褶,五品以上绯褶,七品以上绿褶,九品以上碧褶,并白大口裤,起梁带,乌皮靴。今请造裤褶如令文之制,其起梁带形制,检寻未是,望以革带代之。」奏可。是岁,造成而未用。干德六年,郊禋始服,而冠未造,乃取朝服进贤冠、带、袜、履参用焉。

1041年

康定二年(1041年),少府监言:「每大礼,法物库定百官品位给朝服。今两班内,有官卑品高、官高品卑者,难以裁定,愿敕礼院详其等第。」诏下礼院参酌旧制以闻。奏曰:准《衣服令》,五梁冠,一品、二品侍祠大朝会则服之,中书门下则加笼巾貂蝉。准《官品令》,一品:尚书令,太师,太傅,太保,太尉,司徒,司空,太子太师、太傅、太保;二品:中书令,侍中,左右仆射,太子少师、少傅、少保,诸州府牧,左右金吾卫上将军。又准《阁门仪制》,以中书令、侍中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臣,亲王、枢密使、留守、节度使、京尹兼中书令、侍中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使相,枢密使、知枢密院事、参知政事、枢密副使、同知枢密院事、宣徽南北院使、佥书枢密院事并在东宫三司之上。以上品位职事,宜准前法给朝服。宰臣、使相则加笼巾貂蝉,其散官勋爵不系品位,止从正官为之服。

三梁冠

三梁冠,诸司三品、御史台四品、两省五品侍祠大朝会则服之。御史中丞则冠獬豸。准《官品令》,诸司三品,诸卫上将军,六军统军,诸卫大将军,神武、龙武大将军,太常、宗正卿,秘书监,光禄、卫尉、太仆、大理、鸿胪、司农、太府卿,国子祭酒,殿中、少府、将作、司天监,诸卫将军,神武、龙武将军,下都督,三京府尹,五大都督府长史,亲王傅;御史台三品、四品,御史大夫、中丞;两省三品、四品、五品,左右散骑常侍,门下、中书侍郎,谏议大夫,给事中,中书舍人;尚书省三品、四品,六尚书,左右丞,诸行侍郎;东宫三品、四品,宾客,詹事,左右庶子,少詹事,左右谕德。节度使,文明殿学士,资政殿大学士,三司使,翰林学士承旨,翰林学士,资政殿学士,端明殿学士,翰林侍读、侍讲学士,龙图阁学士,枢密直学士,龙图、天章阁直学士,次中书侍郎;节度观察留后,次六尚书、侍郎;知制诰,龙图、天章阁待制,观察使,次中书舍人;内客省使,次太府卿;客省使,次将作监;引进使,防御、团练、三司副使,次左右庶子。以上品位职事,宜准前法给朝服。

两梁冠

两梁冠,四品、五品侍祠大朝会则服之,六品则去剑、佩、绶,御史则冠獬豸。淮《官品令》,诸司四品,太常、宗正少卿,秘书少监,光禄等七寺少卿,国子司业,殿中、少府、将作、司天少监,三京府少尹,太子率更令、家令、仆、诸卫率府率、副率,诸军卫中郎将,诸王府长史、司马,大都督府左右司马,内侍;尚书省五品,左右司诸行郎中;诸司五品,国子博士,经筵博士,太子中允、左右赞善大夫,都水使者,开封祥符、河南洛阳、宋城县令,太子中舍、洗马,内常侍,太常、宗正、秘书、殿中丞,著作郎,殿中省五尚奉御,大理正,诸王友,诸军卫郎将,诸王府谘议参军,司天五官正,太史令,内给事;诸升朝官六品以下起居郎,起居舍人,侍御史,尚书省诸行员外郎,殿中侍御史,左右司谏,左右正言,监察御史,太常博士,通事舍人。四方馆使,次七寺少卿;诸州刺史,次太子仆;谓正任不带使职者。

东西上阁门使,次司天少监;客省、引进、阁门副使,次诸行员外郎。已上品位职事,据令文,但言四品、五品,亦不分班叙上下。今请自尚书省五品以上及诸州刺史已上,准前法给朝服。其诸司五品已上,实有官高品卑及品高官卑者,宜自诸司五品、国子博士至内给事,并依六品以下例去剑、佩、绶,御史则冠獬豸,衣有中单。

其诸司使、副使以下至阁门祗候,如有摄事合请朝服者,并同六品。

诏从所请。

宋代官员礼服之朝服改制1079年

元丰二年,详定朝会仪注所言:

 古者制礼上物,不过十二,天之数也。自上而下,降杀以两。畿外诸侯,远于尊者而伸,则以九、以七、以五,从阳奇之数;王朝公卿大夫,近于尊者而屈,则以八、以六、以四,从阴偶之数。本朝《衣服令》,通天冠二十四梁,为乘舆服,以应冕旒前后之数。若人臣之冠,则自五梁而下,与汉、唐少异矣。至于绶,则乘舆及皇太子以织成,诸臣用锦为之。一品、二品冠五梁,中书门下加笼巾貂蝉。诸司三品三梁,四品、五品二梁,御史台四品、两省五品亦三梁,而绶有晕锦、黄狮子、方胜、练鹊四等之殊。六品则去剑、佩、绶。

隋、唐冠服皆以品为定,盖其时官与品轻重相准故也。今之令式,尚或用品,虽因袭旧文,然以官方之,颇为舛谬。概举一二,则太子中允、赞善大夫与御史中丞同品,太常博士品卑于诸寺丞,太子中舍品高于起居郎,内常侍才比内殿崇班,而在尚书诸司郎中之上,是品不可用也。若以差遗,则有官卑而任要剧者,有官品高而处之冗散者,有一官而兼领数局者,有徒以官奉朝请者,有分局莅职特出于一时随事立名者,是差遣又不可用也。以此言之,用品及差遣定冠绶之制,则未为允当。伏请以官为定,庶名实相副,轻重有准,仍乞分官为七等,冠绶亦如之。

貂蝉笼巾七梁冠,天下乐晕锦绶,为第一等。蝉,旧以玳瑁为蝴蝶状,今请改为黄金附蝉,宰相、亲王、使相、三师、三公服之。七梁冠,杂花晕锦绶,为第二等,枢密使、知枢密院至太子太保服之。六梁冠,方胜宜男锦绶,为第三等,左右仆射至龙图、天章、宝文阁直学士服之。五梁冠,翠毛锦绶,为第四等,左右散骑常侍至殿中、少府、将作监服之。四梁冠,簇四雕锦绶,为第五等,客省使至诸行郎中服之。三梁冠,黄狮子锦绶,为第六等,皇城以下诸司使至诸卫率府率服之。内臣自内常侍以上及入内省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、殿头,前班、东西头供奉官、左右侍禁、左右班殿直,京官秘书郎至诸寺、监主簿,既预朝会,亦宜朝服从事。今参酌自内常侍以上,冠服各从本等,寄资者如本官,入内、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、殿头,三班使臣,陪位京官为第七等,皆二梁冠,方胜练鹊锦绶。高品以下服色依古者,□□、舄、履并从裳色。

朝服用绛衣,而锦有十九等。其七等绶,谓宜纯用红锦,以文采高下为差别。惟法官绶用青地荷莲锦,以别诸臣。

《后汉志》:「法冠一曰柱后,执法者服之,侍御史、廷尉正监平也,或谓之獬豸冠。」《南齐志》亦曰:「法冠,廷尉等诸执法者冠之。」今御史台自中丞而下至监察御史,大理卿、少卿、丞,审刑院、刑部主判官,既正定厥官,真行执法之事,则宜冠法冠,改服青荷莲锦绶,其梁数与佩准本品。从之。

其后,又诏冬正朝会,诸军所服衣冠,厢都军都指挥使、都虞候、领团练使、刺史服第五等,军都指挥使、都虞候服第六等,指挥使、副指挥使服第七等,并班于庭。

副都头以上常服,班殿门外。其朝会,执事高品以下,并服介帻,绛服,大带,革带,袜、履,方心曲领。

政和议礼局更上群臣朝服之制

七梁冠加笼巾

七梁冠,金涂银棱,貂蝉笼巾,犀簪导,银立笔,朱衣裳,白罗中单,并皂褾、□,蔽膝随裳色,方心曲领,绯白罗大带,金涂银革带,金涂银装玉佩,天下乐晕锦绶,青丝网间施三玉环,白袜,黑履;三公,左辅,右弼,三少,太宰,少宰,亲王,开府仪同三司服之。

七梁冠不加笼巾

七梁冠,无貂蝉笼巾,银装玉佩,杂花晕锦绶,馀同三公以下服;执政官,东宫三师服之。

六梁冠

六梁冠,白纱中单,银革带,佩,方胜宜男锦绶,银环,馀同七梁冠服;大学士,学士,直学士,东宫三少,御史大夫、中丞,六曹尚书、侍郎,殿中监,大司成,散骑常侍,特进,金紫、银青光禄大夫,光禄大夫,太尉,节度使,左右金吾卫、左右卫上将军服之。

五梁冠

五梁冠,翠毛锦绶,馀同六梁冠服;太子宾客、詹事,给事中,中书舍人,谏议大夫,待制,九寺卿,大司乐,秘书监,殿中少监,国子祭酒,宣奉、正奉、通奉、通议、太中、中大夫,中奉、中散大夫,上将军,节度观察留后,观察使,通侍大夫,枢密都承旨服之。

四梁冠

四梁冠,簇四盘雕锦绶,馀同五梁冠服;九寺少卿,大晟典乐,秘书少监,国子、辟NU司业,少府、将作、军器监,都水使者,起居舍人,侍御史,太子左右庶子、少詹事、谕德,尚书左右司郎中、员外,六曹诸司郎中,朝议、奉直、朝请、朝散、朝奉大夫,防御、团练使,刺史,大将军,正侍、中侍、中亮、中卫、拱卫、左武、右武大夫,驸马都尉,带遥郡武功大夫以下,枢密副都承旨服之。

三梁冠

三梁冠,金涂铜革带,佩,黄狮子锦绶,瑜石环,馀同四梁冠服;殿中侍御史,监察御史,司谏,正言,尚书六曹员外郎,外符宝郎,少府、将作、军器少监,太子侍读、侍讲,中书舍人,亲王府翊善、侍读、侍讲,九寺、秘书、殿中监,辟NU丞,大晟乐令,两赤县令,大理正、司直、评事,著作郎,秘书郎,著作佐郎,太常、宗学、国子、辟NU博士,太史局令、正、丞,五官正,朝请、朝散、朝奉、承议、奉议、通直郎,中亮、中卫、拱卫、左武、右武郎,诸卫将军,卫率府率,武功、武德、武显、武节、武略、武经、武义、武翼大夫郎,医职翰林医正以上,内符宝郎,阁门通事舍人,敦武郎,修武郎服之。

二梁冠

二梁冠,角簪,方胜练鹊锦绶,馀同三梁冠服;在京职事官,阁门祗候,看班祗候,率府副率,升辇辂立侍内臣服之。御史大夫、中丞,刑部尚书、侍郎,大理卿、少卿,侍御史,刑部郎中,大理寺正、丞、司直、评事并冠獬豸冠,服青荷莲绶。诏悉颁行。六年,诏导驾官朝服结佩。七年,诏夏祭百官朝、祭服用纱。

中兴,仍旧制。行事、执事官则服祭服,导引、陪祠官则服朝服,从绍兴三年太常寺请也。祠毕驾回,若服通天、绛纱袍,乘大辇,则百官从驾服朝服,或服履袍;乘平辇,则百官从驾服常服,自隆兴二年洪适请始也。

进贤冠服

进贤冠以漆布为之,上缕纸为额花,金涂银铜饰,后有纳言。

以梁数为差,凡七等,以罗为缨结之:

第一等七梁,加貂蝉笼巾、貂鼠尾、立笔;

第二等无貂蝉笼巾;

第三等六梁,

第四等五梁,

第五等四梁,

第六等三梁,

第七等二梁,并如旧制,服同。

貂蝉冠

貂蝉冠一名笼巾,织藤漆之,形正方,如平巾帻。饰以银,前有银花,上缀玳瑁蝉,左右为三小蝉,御玉鼻,左插貂尾。

三公、亲王侍祠大朝会,则加于进贤冠而服之。

獬豸冠

獬豸冠即进贤冠,其梁上刻木为獬豸角,碧粉涂之,梁数从本品。立笔,古人臣簪笔之遗像。其制削竹为干,裹以绯罗,以黄丝为毫,拓以银缕叶,插于冠后。旧令,文官七品以上服朝服者,簪白笔,武官则否,今文武皆簪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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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朝

宋朝官员公服(常服)

2025-3-6 14:17:38

宋朝

宋代士庶赐服之帕头(折上巾)

2025-3-6 16:12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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