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冕服制度的背景
冕服是中国古代礼仪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主要用于祭祀、朝会等重大场合。它不仅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,也是礼制文化的核心体现。宋代的冕服制度在继承唐代的基础上有所变革,反映了宋代礼制在传统与创新之间的平衡。
宋代冕服制度的演变与当时的政治、文化背景密切相关:
- 政治背景:宋代加强中央集权,礼制成为维护统治秩序的重要手段。冕服制度作为礼制的一部分,被赋予了更高的政治意义。
- 文化背景:宋代儒学复兴,尤其是理学的发展,使得恢复古礼成为士大夫阶层的追求。因此,宋代多次讨论和修订冕服制度,试图恢复《周礼》中的古制。
宋代衮冕复原图
宋代冕服制度的演变
1. 宋初(1043年之前)
宋初的冕服制度基本沿袭唐代,但有所简化。根据《宋史》记载,宋初的冕服分为以下几等:
- 九旒冕:亲王、中书门下等高级官员在奉祀时穿着,冕上涂金银花额,衣绣山、龙、雉、火、虎蜼五章,裳绣藻、粉米、黼、黻四章。
- 七旒冕:九卿奉祀时穿着,衣画虎蜼、藻、粉米三章,裳画黼、黻二章。
- 五旒冕:四品、五品官员在献官时穿着,衣裳无章。
- 六品以下:无剑、佩、绶,穿紫檀衣、朱裳。
- 平冕:太祝、奉礼等低级官员穿着,无旒、无剑、佩、绶。
宋初的冕服制度体现了等级分明、礼仪严谨的特点,但相较于《周礼》中的规定,仍有较大简化。
2. 宋仁宗庆历三年(1043年)
太常博士余靖提出,应根据《周礼》的规定,按照祭祀对象的不同来制定献官的冕服制度。他认为,当时的冕服制度“全无等降”,违背了古礼。礼官经过讨论后,决定:
- 皇帝亲祠郊庙时穿衮冕,其他官员按品级穿着九旒冕、七旒冕或五旒冕。
- 小祠献官按《衣服令》规定,穿五旒冕。
这一改革试图恢复《周礼》中的冕服制度,但由于宋代礼制的实际需求,未能完全实现。
3. 皇佑四年(1052年)
同知太常礼院邵必指出,监祭使、监礼冠五旒冕但衣无章,不符合《周礼》的规定。他建议改为冠獬豸、进贤冠,但此建议未被采纳。这一事件反映了宋代礼制在实际执行中的困难。
4. 元丰元年(1078年)
详定礼文所提出,宋代冕服制度与唐代相比更为简略,且存在不符合古制的情况。例如,当时没有七旒冕,却有四旒冕,且服之者不以官秩上下为差。他们建议:
- 恢复五冕制度,并根据官秩高低分别穿着不同冕服。
- 在亲祠郊庙时,侍祠及分献者应穿祭服。
这一建议部分被采纳,但宋代冕服制度仍未能完全恢复古制。
5. 哲宗元佑元年(1086年)
太常寺建议,大礼行事、执事官应穿祭服,其他官员穿朝服。这一建议被采纳,进一步规范了冕服的使用范围。
6. 徽宗时期(1107-1110年)
徽宗时期,宋代礼制改革达到高潮。议礼局多次讨论冕服制度,试图恢复《周礼》中的古制。例如:
- 大观二年(1108年) :议礼局检讨官俞指出,太常寺祭服与古制不符,建议恢复玄衣纁裳、冕玄表朱里等古制。
- 大观四年(1110年) :议礼局官宇文粹中提出,冕服应恢复玄衣纁裳、衣绘章数奇、裳绣章数偶的古制,并建议去除山、龙、火等不合古制的装饰。
尽管这些建议得到了部分采纳,但由于宋代礼制的实际需求,最终未能完全恢复古制。
7. 南宋时期(1142年之后)
南宋时期,冕服制度进一步简化,分为四等:
- 鷩冕(八旒) :宰相、亚终献、大礼使等穿着。
- 毳冕(六旒) :六部侍郎以上官员穿着。
- 絺冕(四旒) :光禄卿、监察御史等穿着。
- 玄冕(无旒) :光禄丞、奉礼郎等穿着。
这一制度更接近《周礼》的规定,但仍有部分细节未能完全恢复古制。
宋代冕服制度的特点
- 等级分明:宋代冕服制度严格按照官员品级划分,体现了严格的等级制度。
- 简化与恢复并存:宋代在继承唐代冕服制度的基础上,多次尝试恢复《周礼》中的古制,但由于实际需求,最终未能完全实现。
- 礼仪与政治结合:冕服制度不仅是礼仪的体现,也是维护统治秩序的重要手段。
宋代冕服制度的意义
- 礼制文化的体现:宋代冕服制度反映了宋代礼制在继承与创新之间的平衡,是礼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- 政治统治的工具:通过规范冕服制度,宋代统治者强化了中央集权,维护了统治秩序。
- 儒学士大夫的追求:宋代儒学士大夫多次讨论和修订冕服制度,试图恢复古礼,体现了他们对礼制文化的重视。
互联网资料补充
根据互联网资料,宋代冕服制度在以下方面具有独特性:
- 材质与工艺:宋代冕服在材质和工艺上有所创新,例如使用金银装饰、精细刺绣等。
- 服饰美学:宋代冕服在色彩、图案和款式上体现了宋代服饰美学的特点,例如玄衣纁裳的色彩搭配、山龙火等图案的设计。
- 文化影响:宋代冕服制度对后世礼制产生了深远影响,例如明代冕服制度在继承宋代的基础上有所发展。
总结
宋代冕服制度在继承唐代的基础上有所变革,反映了宋代礼制在传统与创新之间的平衡。尽管宋代多次尝试恢复《周礼》中的古制,但由于实际需求,最终未能完全实现。宋代冕服制度不仅是礼仪文化的体现,也是维护统治秩序的重要手段,对后世礼制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宋初1043年之前
宋初,省八旒、六旒冕。
九旒冕:涂金银花额,犀、玳瑁簪导,青罗衣绣山、龙、雉、火、虎蜼五章,绯罗裳绣藻、粉米、黼、黻四章,绯蔽膝绣山、火二章,白花罗中单,玉装剑、佩,革带,晕锦绶,二玉环,绯白罗大带,绯罗袜、履,亲王、中书门下奉祀则服之。其冕无额花者,玄衣纁裳,悉画,小白绫中单,师子锦绶,二银环,余同上,三公奉祀则服之。
七旒冕:犀角簪导,衣画虎蜼、藻、粉米三章,裳画黼、黻二章,银装佩、剑,革带,余同九旒冕,九卿奉祀则服之。
五旒冕:青罗衣裳,无章,铜装佩、剑,革带,余同七旒冕,四品、五品为献官则服之;
六品以下无剑、佩、绶;紫檀衣,朱裳,罗为之,皂大绫绶,铜装剑、佩,御史、博士服之。
平冕无旒,青衣纁裳,无剑、佩、绶,余同五旒冕,太祝、奉礼服之。
宋仁宗庆历三年(1043年)
庆历三年,太常博士余靖言:“《周礼》司服之职,掌王之吉服,大裘而冕无旒,以祀昊天上帝,祀五帝亦如之。衮冕十有二旒,其服十有二章,以享先王。鷩冕八旒,其服七章,以享先公,亦以飨射。毳冕七旒,其服五章,以祀四望、山川。絺冕六旒,其服三章,以祭社稷、五祀。玄冕五旒,其服无章,以祭小祀。此皆天子亲行祠事所服,冕服悉因所祀大小神鬼以为制度。今大祠、中祠所遣献官并用上公九旒、九章冕服,以为初献,其余公卿亦皆七旒冕服,全无等降;小祠则公服行事,乖戾旧典。宜详《周礼》,因所祭鬼神,以为献官冕服之制。”诏下礼官议,奏曰:“圣朝之制,唯皇帝亲祠郊庙及朝会大礼服衮冕外,余冕皆不设。其每岁常祀,遣官行事,摄公则服一品九旒冕,摄卿则服三品七旒冕,自从品制为服,不以祠之大小为差。至于小祠献官,旧以公服行事,则有违典礼。案《衣服令》,五旒冕,衣裳无章,皂绫绶,铜装剑、佩,四品以下为献官则服之。今小祠献官,既不摄公、卿,则尽属四品以下,当有祭服。请除公、卿祭服仍旧从本品外,小祠所遣献官,并依令文祭服行事。若非时告祭,用香币礼器行事之处,亦皆准此。”诏施行焉。
皇佑四年-1052年
皇佑(1049年—1054年3月)四年,同知太常礼院邵必言:“伏见监祭使、监礼各冠五旒冕,衣裳无章,色以紫檀。案《周礼》六冕之制,凡有旒者,衣裳皆有章,惟大裘冕无旒,衣裳无章。一命大夫之冕无旒,衣裳亦无章。今监祭、监礼所服冕五旒,侯伯之冕也,而衣无章,深所不称;色以紫檀,又无经据。窃详监祭、监礼既非祠官,则御史、博士尔,而服用五等,盖非所宜,而且有旒无章。况国家南郊大礼,太常卿止服朝服,前导皇帝,明非祠官也。今后监祭者请冠獬豸、监礼者冠进贤为称。”诏不充。
元丰元年-1078
元丰(1078年—1085年)元年,详定礼文所言:“国家服章,视唐尤为不备。于令文,祀仪有九旒冕、七旒冕、五旒冕,今既无冕名,而有司仍不制七旒冕,乃有四旒冕,其非礼尤甚。又服之者不以官秩上下,故分献四品官皆服四旒冕,博士、御史则冕五旒而衣紫檀,太祝、奉礼则服平冕而无佩玉,此因循不讲之失也。且古者朝、祭异服,所以别事神与事君之礼。今皇帝冬至及正旦御殿,服通天冠、绛纱袍,则百官皆服朝服,乃礼之称。至亲祠郊、庙,皇帝严裘冕以事神,而侍祠之官止以朝服,岂礼之称哉。至于景灵宫分献官,皆服朝服,尤为失礼。伏请亲祠郊、庙、景灵宫,除导驾、赞引、扶侍、宿卫之官,其侍祠及分献者,并服祭服。如所考制度,修制五冕及爵弁服,各正冕弁之名。又国朝祀仪,祭社稷、朝日、夕月、风师、雨师皆服衮冕,其蜡祭、先蚕、五龙亦如之;祭司命、户、灶、门、厉、行皆服鷩冕,寿星、灵星、司中、司寒、中溜、马祭皆服毳冕,皆非是。今天子六服,自鷩冕而下,既不亲祠,废而不用,则诸臣摄事,自当从王所祭之服。伏请依《周礼》,凡祀四望、山川则以毳冕,祭社稷、五祀则以絺冕,朝夕日月、风师、雨师、司命、司中则以玄冕。若七祀、蜡祭百神、先蚕、五龙、灵星、寿星、司寒、马祭,盖皆群小祀之比,当服玄冕。”从之。
哲宗元佑元年1086年
哲宗元佑(1086年—1094年4月11日)元年,太常寺言:“旧制,大礼行事、执事官并服祭服,余服朝服。至元丰七年,吕升卿始有行事及陪祠官并服祭服之议。今欲令行事、执事官并服祭服,其赞引、行事、礼仪使、太常卿、太常博士、阁门使、枢密院官进接圭,殿中监止供奉皇帝,其陪位官止导驾、押宿及主管事务,并他处行事官仍服朝服。”从之。
徽宗大观元年1107年
徽宗大观(1107年—1110年)元年,议礼局言:“太社、太学献官祝礼,皆以法服奉祠,至郡邑则用常服,乞降祭服。”诏颁制度于州郡,然未明使制造。后政和间,始诏:州县冠服,形制诡异,令礼制局造样颁下转运司,转运司制以给州县焉。
徽宗大观二年1108年
二年,议礼局检讨官俞言:“玄以象道,纁以象事,故凡冕皆玄衣纁裳,今太常寺祭服,则衣色青矣。前三幅以象阳,后四幅以象阴,故裳制不相连属,今之裳则为六幅而不殊矣。冕玄表而朱里,今乃青罗为覆,以金银饰之。佩用绶以贯玉,今既有玉佩矣,又有锦绶以银、铜二环,饰之以玉。宗彝,宗庙之彝也,乃为虎蜼之状,而不作虎彝、蜼彝。粉米,散利以养人也,乃分为二章,而以五色圆花为借。其余不合古者甚多。乞下礼局,博考古制,画太常寺及古者祭服样二本以进。至于损益裁成,断自圣学。”诏令议礼局详议。
徽宗大观四年1110年
四年,议礼局官宇文粹中议改衣服制度曰:“凡冕皆玄衣纁裳,衣则绘而章数皆奇,裳则绣而章数皆偶,阴阳之义也。今衣用深青,非是。欲乞视冕之等,衣色用玄,裳色用纁,以应典礼。古者蔽前而已,芾存此象,以韦为之。今蔽膝自一品以下,并以绯罗为表缘,绯绢为里,无复上下广狭及会、纰、纯、紃之制,又有山、火、龙章。案《明堂位》:‘有虞氏服韍,夏后氏山、商火、周龙章。”韍者乃黻冕之黻,非赤芾之芾也。且芾在下体,与裳同用,而山、龙、火者,衣之章也。周既缋于上衣,不应又缋于芾。请改芾制,去山、龙、火章,以破诸儒之惑。又祭服有革带,今不用皮革,而通裹以绯罗,又以铜为饰。其绶或锦或皂,环或银或铜,尤无经据,宜依古制除去。至佩玉、中单、赤舄之制,则全取元丰中详定官所议行之。 ”
粹中又上所编《祭服制度》曰:
古者,冕以木版为中,广八寸,长尺六寸,后方前圆,后仰前低,染三十升之布,玄表朱里。后方者不变之体,前圆者无方之用;仰而玄者,升而辨于物,俯而朱者,降而与万物相见。后世以缯易布,故纯俭。今群臣冕版长一尺二寸,阔六寸二分,非古广长之制;以青罗为覆,以金涂银棱为饰,非古玄表朱里之制,乞下有司改正。古者,冕之名虽有五,而缫就、旒玉则视其命数以为等差。合彩丝为绳,用以贯玉,谓之“缫”。以一玉为一成,结之使不相并,谓之“就”。就间相去一寸,则九玉者九寸,七玉者七寸,各以旒数长短为差。今群臣之冕,用药玉、青珠、五色茸线,非藻玉三采、二采之义;每旒之长各八寸,非旒数长短为差之义;又献官冕服,杂以诸侯之制,而一品服衮冕,臣窃以为非宜。
元丰中(1080-1083年左右)
元丰(1078年-1085年)中,礼官建言,请资政殿大学士以上侍祠服鷩冕,观察使以上服毳冕,监察御史以上服絺冕,朝官以上服玄冕,选人以上爵弁。诏许之,而不用爵弁。供奉官以下至选人,尽服玄冕无旒。臣窃谓依此参定,乃合礼制。古者,三公一命衮,则三公在朝,其服当鷩冕。盖出封则远君而伸,在朝则近君而屈。今之摄事及侍祠皆在朝之臣也,在朝之臣乃与古之出封者同命数,非先王之意。乞下有司制鷩冕八旒、毳冕六旒、絺冕四旒、玄冕三旒,其次二旒,又其次无旒。依元丰诏旨,参酌等降,为侍祠及摄祭之服,长短之度、采色之别,皆乞依古制施行。
又案《周礼》,诸侯爵有五等,而服则三,所谓“公之服自衮冕而下,侯、伯自鷩冕而下,子、男自毳冕而下”是也。古者,诸侯有君之道,故其服以五、七、九为节。今之郡守,虽曰犹古之侯、伯,其实皆王臣也。欲乞只用群臣之服,自鷩冕而下,分为三等:三都、四辅为一等,初献鷩冕八旒;经略、安抚、钤辖为一等,初献毳冕六旒,亚献并玄冕二旒,终献无旒;节镇、防、团、军事为一等,初献絺冕四旒,亚、终献并玄冕无旒。其衣服之制,则各从其冕之等。
又曰:“今之纮组,仍缀两缯带而结于颐,冕旁仍垂青纩而不以瑱,以犀为簪而不以玉笄、象笄,并非古制,乞下有司改正。 ”从之。
政和议礼局言:“大观中,所上群臣祭服制度,已依所奏修定,乞付有司依图画制造。 ”既又上群臣祭服之制:正一品,九旒冕,金涂银棱,有额花,犀簪,青衣画降龙,朱裳,蔽膝,白罗中单,大带,革带,玉佩,锦绶,青丝网玉环,朱袜、履。革带以金涂银,玉佩以金涂银装,绶以天下乐晕。亲祠大礼使、亚献、终献、太宰、少宰、左丞,每岁大祠宰臣、亲王、执政官、郡王充初献服之。奏告官并依本品服,已下准此。从一品,九旒冕,无额花,白绫中单,红锦绶,银环,金涂银佩,余如正一品服。亲祠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工部尚书,太庙进受币爵、奉币爵宗室,每岁大祠捧俎官、大祠中祠初献官服之。二品,七旒冕,角簪,青衣无降龙,余如从一品服。亲祠吏部侍郎、殿中监、大司乐、光禄卿、读册官,太庙荐俎、赞进饮福宗室,七祀、配享功臣分献官,每岁大祀,谓用宫架者,大司乐、大祠中祠亚终献、大祠礼官、小祠献官,朔祭太常卿服之。三品,五旒冕,皂绫绶,铜环,金涂铜革带,佩,余如二品服。亲祠举册官、大乐令、光禄丞、奉俎馔笾豆簠簋官、分献官,〈(分献坛壝从祀。)〉太庙奉瓒盘、荐香灯、安奉神主、奉毛血槃、萧蒿篚、肝膋豆宗室,每岁祭祠大乐令、大中祠分献官服之。无旒冕,素青衣,朱裳,蔽膝,无佩绶,余如三品服。奉礼协律郎、郊社令、太祝太官令、亲祠抬鼎官、进抟黍官、太庙供亚终献金斝、供七祀献官、执爵官服之。五旒冕,紫檀絁衣,余如三品服,监察御史服之。
州郡祭服:三都初献,八旒冕;经略、安抚、钤辖初献,六旒冕;亚献并二旒冕,终献无旒;节镇、防、团、军事初献四旒冕,亚、终献并无旒冕。
中兴之后-1142年左右以后
中兴之后,省九旒、七旒、五旒冕,定为四等:一曰鷩冕,八旒;二曰毳冕,六旒;三曰絺冕,四旒;四曰玄冕,无旒。其义以公、卿、大夫、士皆北面为臣,又近尊者而屈,故其节以八、以六、以四,从阴数也。先是,绍兴四年五月,国子监丞王普奏言:
臣尝考诸经传,具得冕服之制。盖王之三公八命,鷩冕八旒,衣裳七章,其章各八。孤卿六命,毳冕六旒,衣裳五章,其章各六。大夫四命,絺冕四旒,衣裳三章,其章各四。上士三命,玄冕三旒;中士再命,玄冕二旒;下士一命,玄冕无旒;衣皆无章。裳、韍视其命数,自三而下。其缫至笄、衡、纮、紞、瑱、纩、带、佩、芾、舄、中衣,皆有等差。
近世冕服制度,沿袭失真,多不如古。夫后方而前圆,后昂而前俯,玄表而朱里,此冕之制也;今则方圆俯仰,几于无辨,且以青为表,而饰以金银矣。其衣皆玄,其裳皆纁,裳前三而后四幅,此衣裳之制也;今则衣色以青,裳色以绯,且以六幅而不殊矣。山以章也,今则以嶞。火以圜也,今则以锐。宗彝,宗庙虎蜼之彝也,乃画虎蜼之状,而不为虎蜼彝。粉米,米而粉之者也,乃分为二章,而以五色圆花为借。佩有衡、璜、琚、瑀、冲牙而已,乃加以双滴,而重设二衡。绶以贯佩玉而已,乃别为锦绶,而间以双环。以至带无纽约,芾无肩颈,舄无絇繶,中衣无连裳。
臣伏读《国朝会要》郊庙奉祀礼文,祖宗以来,屡尝讲究,第以旧服无有存者。欲乞因兹改作,是正讹缪,一从周制,以合先圣之言。寻礼部契勘,奏言:
衣服之制,或因时王而为之损益,事虽变古,要皆一时制作,不无因革。或考之先王而有缪戾者,虽行之已久,不应承误袭非,惮于改正。案《周官》,自上公服衮,王之三公服鷩,以至士服玄冕,凡五等。唐制自一品服衮冕九旒,至五品服玄冕无旒,亦五等。国家承唐之旧,初有五旒之名,其后去三公衮冕及絺冕,但存七旒鷩冕、五旒毳冕与无旒玄冕,凡三等而已。衮服非三公所服,去之可也,乃并絺冕去之,自尚书服毳冕,以至光禄丞亦服焉,贵贱几无差等。此皆一时制作,不无因革。
今合增鷩冕为八旒,增毳冕为六旒,复置絺冕为四旒,并及无旒玄冕,共四等,庶几稍合周制。若冕之方圆低昂至于无辨,则制造之差也。以青为表,非不用玄也,为玄而不至者也。以绯为裳,非不用纁也,为纁而太过者也。山止而静者也,今象其嶞,是得山之势而不知其性。火圜而神者也,今象其锐,是得火之形而不得其神也。至于宗彝、粉米、佩绶、带纽、芾屦之属,皆宜改正施行。
是时,诸臣奏请讨论虽详,然终以承袭之久,未能尽革也。
鷩冕:八旒,每旒八玉,三采,朱、白、苍,角笄,青纩,以三色紞垂之,纮以紫罗,属于武。衣以青黑罗,三章,华虫、火、虎蜼彝;裳以纁表罗里,缯七幅,绣四章,藻、粉、黼、黻。大带,中单,佩以瑉,贯以药珠,绶以绛锦、银环。韍上纰下纯,绘二章,山、火。革带,绯罗表,金涂银装。袜、舄并如旧制。宰相、亚终献、大礼使服之;前期,景灵宫、太庙亚终献,明堂涤濯、进玉爵酒官亦如之。
毳冕:六玉,三采,衣三章,绘虎蜼彝、藻、粉米;裳二章,绣黼、黻。佩药珠、衡、璜等,以金涂铜带,韍绘以山。革带以金涂铜。余如鷩冕。六部侍郎以上服之;前期,景灵宫、太庙进爵酒币官、奉币官、受爵酒币官、荐俎官,明堂受玉爵、受玉币、奉彻笾豆、进饮福酒、彻俎祝腥、赞引、亚终献,礼仪使、亚终献爵并盥洗官四员,并如之;前二日奏告初献,社坛九宫坛分祭初献、亚献亦如之。
絺冕:四玉,二采,朱、绿。衣一章,绘粉米;裳二章,绣黼、黻。绶以皂绫,铜环。余如毳冕。光禄卿、监察御史、读册官、举册官、分献官以上服之;前期,景灵宫、太庙奏奉神主官、明堂太府卿、光禄卿、沃水举
絺冕:四玉,二采,朱、绿。衣一章,绘粉米;裳二章,绣黼、黻。绶以皂绫,铜环。馀如毳冕。光禄卿、监察御史、读册官、举册官、分献官以上服之;前期,景灵宫、太庙奏奉神主官、明堂太府卿、光禄卿、沃水举册官、读册官、押乐太常卿、东朵殿三员、西朵殿二员、东廊二十八员、西廊二十五员、南廊二十七员、軷门祭献官,前二日奏告亚献终献官、监察御史,并如之;社坛九宫坛分祭终献官、监察御史、兵工部、光禄卿丞亦如之。
玄冕:无旒,无佩绶,衣纯黑,无章,裳刺绣而已,□无刺绣,馀如絺冕。光禄丞、奉礼郎、协律郎、进抟黍官、太社令、良酝令、太官令、奉俎馔等官、供祠执事官内侍以下服之;明堂光禄丞、奉礼郎、良酝令、太祝抟黍官、宫架协律郎、登歌协律郎、奉御官、内侍供祠执事官、武臣奉俎官,軷门祭奉礼郎、太祝令、太官令,社坛九宫坛分祭太社、太祝、太官令、奉礼郎,并如之。
紫檀冕:四旒,服紫檀衣,博士、御史服之。
外州军祭服:鷩冕,八旒,三都初献服之;毳冕,六旒,经略、安抚、钤辖初献服之;絺冕,四旒,经略、安抚、钤辖亚献服之,节镇、防、团、军事初献亦如之;玄冕,无旒,节镇、防、团、军事亚终献服之。
出自-《宋史 ·卷一百五十二·志第一百〇五·輿服四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