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宫人冠服

唐代宫人制度

在唐朝,宫中处理各种行政事务的女性被称为“宫人”、“宫女”、“宫格”和“宫嫔”。宫女只是一些行政人员和侍女。因此,她们不必担心容貌或是否合皇帝的口味,只要家世良好、品行端正、才华横溢的女性都会被选为宫女。

皇后有“内官”制度一样,宫女也有“宫官”制度。

 宫女之首,统领后宫六局(宫司、礼司、衣司、食司、寝司、功司),官阶俸禄如下,掌管宫中礼仪、人事、律令、财政、衣食住行等事务,甚至安排宫中出行出差。

 在他们之下,则是二十四司的级别,而除了二十四司之外,还有女官,被称为二十四使、二十四掌、府主、安监、通侍、夫人……

    司記、司言、司簿、司闈

 司籍、司楽、司賓、司賛

 司宝、司衣、司飾、司使

 司膳、司醞、司薬、司饎

 司設、司輿、司苑、司灯

 司制、司珍、司綵、司計

唐代政治实行三部六司制。内阁下设门下部、尚书省和中书省,尚书省下设六司作为实际机构。六司下又设四个处。我之所以写“六司二十四处”,是因为书中是这么写的,但如果后宫管理反映并参考了当时的政治体制,实际上一个处下可能有四个处(※因此我将二十四处分成四组,列为六个)。

    尚宮……司記、司言、司簿、司闈

 尚儀……司籍、司楽、司賓、司賛

 尚服……司宝、司衣、司飾、司使

 尚食……司膳、司醞、司薬、司饎

 尚寝……司設、司輿、司苑、司灯

 尚功……司制、司珍、司綵、司計

因此,被分配到六府二十四司的宫女们,会根据她们的出身、相貌和特殊技能,被赋予相应的职责。级别较高的宫女通常担任贴身侍女,照顾皇帝及其妃嫔,有时也会随侍皇帝处理政务,传达内廷的旨意。唐朝末年,这一职位被废除。然而,在此之前,传达旨意的宫女们可以自由出入内廷大门。

低阶宫女负责宫廷杂务,例如守卫宫门、清扫、照看花园和灯光(维护灯光可能是宫主的工作),以及管理仓库。擅长缝纫、织布和刺绣等针线活的宫女还负责为皇后采购服饰和制作军装。此外,唐朝宫廷里还有内经院,专门培养受过文学教育的宫女,负责教育后妃和其他宫女。这些宫女中,有的才华横溢,可以担任王子和公主丈夫的导师,有的才华横溢,可以进士。这些处于最高阶层的宫女在宫中享有极高的声望,外朝官员为了出人头地也会巴结她们,甚至能够参与国家政治。但她们终究只是皇帝的奴婢。因此,当唐朝第二位皇帝的弟弟被告知要向宫中高官行礼时,据说他说道:“我为什么要向哥哥的奴婢行礼?”这句话概括了宫女的一切。

唐代宫人冠服

唐宫人,衣诸色团领,窄袖,胸背绣团花,金束带,白锦汗胯,弓様鞋,乌纱帽

唐代宫人冠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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